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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1-06-15 10:08:20


    根据上级政法委《政法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前我院工作实际,经院党组研究,现就我院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将主题教育活动摆到突出重要位置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中央政法委从政法队伍建设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推进政法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纪念建党90周年的重要举措,是顺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解决执法司法工作中突出问题的重要载体,是建设过硬政法队伍、促进政法事业发展进步的客观需要。全院各部门要深刻领会活动精神,认真学习上级法院、上级政法委关于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方案,充分认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对提高法院队伍建设、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今年法院工作的重点和法院队伍建设的头等大事,摆到突出重要位置,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扎实开展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变成推动审判执行和当前各项工作的不竭动力。

    这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与法院系统持续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目标要求一致,我们要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和我院开展的“转变作风、提升效能、争先创优”活动纳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去,认真贯彻上级政法委、上级法院的部署,统筹安排、统一部署、搞好结合、同步推进,通过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效推动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正确把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各部门要正确把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的放矢,扎实推进。

    (一)为确保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扎实开展,要着重把握好以下主要原则:一是坚持人人参与原则。要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确保从院领导干部到普通干警,人人参与活动,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二是坚持正面教育原则。把正面教育贯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始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调动、激发每一位干警的自觉性。三是坚持注重实践原则。始终做到教育与实践相统一、主观世界的改造与客观世界的改造相统一,把崇高的理想信念、强烈的宗旨意识转化为公正廉洁司法的实际行动,以审判质效来检验活动的成效。四是坚持群众路线原则。切实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标准,让群众看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感受到法院和法官的新形象。五是坚持务求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少而精地组织活动,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确保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工作水平得到新提高。

    (二)通过深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达到以下目标:一是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全院干警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司法制度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切实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二是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坚持“三个至上”不动摇,认真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 “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和能动司法理念进一步增强。三是党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法院系统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党建工作格局形成,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创先争优活动在促进法院队伍建设中成效明显。四是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法院干警司法能力和水平逐步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提高,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有机统一,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五是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法院干警的群众观点、群众感情普遍增强,司法为民更加自觉,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司法作风明显改进,精神状态更加振奋,队伍形象进一步提升。

    三、认真贯彻落实主题教育活动的具体内容

    主题教育活动从2011年3月底开始,2012年3月底基本结束。活动中,要按照“人人参与进来、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的要求,围绕解决干警在理想信念、司法理念、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选好载体、丰富内容,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一)大力开展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法院队伍思想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党史和形势政策、理想信念宣讲教育活动。将《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和第二卷、《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国共产党新时期简史》等党史著作,作为广大党员、干警的基本学习教材,采取组织培训、党组中心组学习、思想政治课教育和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推动全院干警加深对党的认识,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5月底之前,采取邀请革命前辈、党史专家、优秀法官到法院授课等形式,广泛宣讲我们党90年光辉历史和改革开放以来的辉煌成就,弘扬追求真理、百折不挠、艰苦奋斗、不怕牺牲、无私奉献的光荣传统,使每一名干警都受到一次深刻的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温誓言、唱红歌、看经典”活动。组织全体干警重温入党誓词、重读红色经典、重看红色影片、走访革命前辈、瞻仰革命旧址,积极参加县政法委在6月份组织的知识竞赛和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对干警进行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三是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开展以“纪念建党,重温传统”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四是认真开展领导班子专题学习活动。要通过专题学习等形式,集体观看中央政法委摄制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专题片,召开专题座谈会,系统梳理西方错误政治观点在法院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制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措施。五是认真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要认真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学习警示教育材料,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促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

(二)抓住机遇,大力开展并宣传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今年“七一”前,省委政法委员会将在全省政法系统集中表彰5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00名优秀党员干警。最高法院将组织开展“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和“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各部门要抓住机遇,深度挖掘身边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积极向院党组推荐先进典型,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采取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各类先进典型的事迹,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对照典型找差距,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狠抓审判执行工作,提高办案质效。2011年为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年”,我院要整合审判管理职能,建立专兼职结合、相对稳定的评查员队伍,开展案件质量常规、重点和专项评查活动,尤其加大对领导机关要结果案件、涉诉信访案件、社会关注案件、发回重审案件的评查力度,加大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的清理力度。届时,县政法委将组织开展执法巡视活动,集中对进京访和重复访案件进行评查。以审判权、执行权、监督权“三个分立”为基础,以审判节点跟踪监督控制为重心,以审限提示预警为内容,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流程。科学设定考核指标,组织好对各个部门、各位法官的绩效考核。

(四)开展专项活动,组织群众观点大讨论,加强法院司法作风建设。一是大力开展“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专项活动。围绕建立完善不定期暗访、司法巡查、案件评查等“十项制度”,着力增强对当前法官队伍存在的不正之风的危害性及其思想根源的认识,纠正干警在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作风转变带动领导方式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和发展方式转变,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二是深入开展“忠诚奉献、执法为民”大讨论活动。组织干警围绕“假如我是一个当事人”、“为什么入党、为什么当法官、为什么奋斗”和“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问题展开大讨论,换位思考,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深刻反思群众观点树得牢不牢,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执法办案、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深入开展走访群众活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置征求意见箱、设置热线电话等,全面掌握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呼声,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四是认真落实十件实事。按照院党组确定的2011年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继续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开设法律援助窗口,不断拓宽司法救助范围;设立导诉台,为当事人提供导诉服务,方便当事人诉讼;适时开展对农民工、妇女儿童、孤寡老人等社会特殊群体的专项司法保护活动。

(五)认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大讨论活动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召开以“坚定理想信念、公正廉洁执法”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查摆理想信念、思想认识、工作作风、精神状态、群众观念、执法司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心组织民主评议,深刻进行检查分析,形成高质量的分析报告,确保民主生活会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形成的分析报告,要报县委政法委备案。

(六)严格落实“从严治警”各项措施,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一是要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严格处理每一起群众举报,进一步制定完善干警职业道德和执法行为规范,健全法院工作人员执法过错、违法违纪责任追究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三是建立完善以党建促队伍建设机制。

    四、努力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是落实党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部署的重要载体,广大干警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政法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抓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积极性、自觉性、坚定性。

(二)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成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附后)。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建立联系点,加强指导。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别选择一个部门作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加强对联系点开展活动的经常性检查和指导。

    (四)抓住问题,突出实践。要把查摆问题、整改实践作为活动的重点,贯穿整个活动的始终。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收集、整理和研究、吸收,切实查摆广大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督促、指导,既善于对面上的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又要善于对不同类型的倾向性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寻求解决对策。

    (五)统筹兼顾,抓好结合。用全局的视野、发展的观点,围绕审判执行中心工作谋划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转变作风、提升效能、争先创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选准切入点、着力点、突破点,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解决实际问题。

    (六)及时总结,加强宣传。加强与有关媒体的联系,大力宣传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把好的经验做法形成理论成果,及时向上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报送。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七日

                                   许昌县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孙福现

                        成员:刘安宁     刘永法     李卫涛     贠永民  

                        张  亚     张文杰     罗文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政治处,张文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李常青、肖景绍、张建平、王秀萍、宋智敏、单俊陵、王军琦。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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