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办事效率真高,我已不抱希望的钱也帮我要了回来,真是太感谢了!”12月22日,许昌县五女店镇某村当事人孙某非常高兴地从许昌县人民法院法官手中接过1200元现金,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原来,12月21日下午,许昌县法院法官到许昌县五女店镇某村开展“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当法官与村干部一块回访孙某,并征求其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时,孙某吞吞吐吐不愿多讲.法官觉得孙某一定有困难或者有难言之隐,便单独把孙某叫到一旁耐心地询问。经询问得知,今年5月份,孙某和其侄子孙龙(化名)因借款合同纠纷在五女店法庭打了官司,法院判决孙龙偿还孙某借款8000元。判决生效后,孙龙拿来6800元钱,并对孙某称他东挪西借才筹到的,剩余的1200元三个月后还孙某。孙某考虑到两人的叔侄关系,担心强要会把两家关系搞僵,就同意了。孰料,孙龙还了6800元后就外出打工,一直不与孙某联系。孙某向孙龙父母询问孙龙的联系电话,孙龙的父母不但不告诉他,还讽刺挖苦孙某为了一点钱,竟不顾叔侄情面到法庭打官司,弄得孙龙很没面子。孙某碰了一鼻子灰,心里非常难过,曾萌生放弃追讨剩余的1200元欠款的念头,也不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以免将来侄子和村里的部分群众责怪他。
了解到当事人孙某的困难之后,法官一边做孙某思想疏导和法律宣传工作,一边与孙龙的父母联系,并通过耐心细致地对孙龙父母沟通交流,孙龙的父母最终通过电话与在外打工的孙龙取得联系。在电话里,孙龙的父母对孙龙进行了说服教育,法官也对孙龙进一步释法明理,并明确告诉孙龙不履行法院判决如果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反复的调解劝说,孙龙最终同意当天下午就将1200元钱存入父母的银行卡,由父母取出交予法官,通过法官转交孙某。并要求法官把他的歉意带给叔叔孙某,他春节回家后再亲自登门向叔叔道歉。第二天上午,孙龙的父母将1200元送给法官,法官又亲自送到孙某手中。
在开展的第三次“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中,许昌县法院采取四项有效措施,积极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带着感情进行回访。加强对干警的宗旨教育, 该院要求干警要牢记党的宗旨,带着对当事人的真挚情感开展回访活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真正关心群众、走近群众、深入群众、贴近群众,深刻把握社情民意,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争取案件当事人对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监督。
通过电话、上门等有效方式回访。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对重点对象、重大疑难案件采用电话、信件、上门等方式进行回访,认真填写《征求意见表》和《回访单》,并留下回访法官的联系方式,便于当事人有疑问时及时联系;对涉及多方当事人有激化、有反复可能、时间跨度大的纠纷或对调解结果不太满意、义务人态度不太坚决、有可能造成履行难的案件,回访时应进一步释法明理,力求做到调解一件、巩固一件,务求回访活动取得实效。
认真剖析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对回访中发现的可能引发新矛盾,新问题的案件,回访人员应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找出产生问题的根源,制定相应对策,预防因矛盾激化引发其他新案件;对发现的苗头性的问题,将通过组织合议庭重新复议的方式对有关问题进行认真的研究、复议后,对于只是当事人的错误理解的问题,在详细登记和与信访部门沟通的同时,分别对当事人给予答复,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着重解决回访中发现问题。对确有问题的案件,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并充分运用审判职能,以“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为目标,进一步协调当事人间的关系,督促其主动履行,达到和谐调解、自觉履行的目的。
截至日前,该院共回访案件269起,回访当事人624人次,帮助解决遗留问题6件,进一步规范了法官行为,加强了法官与当事人的情感沟通,提升了法院形象,密切了人民法院与群众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