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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走赃车抵赌债 “鸡飞蛋打”又领刑

  发布时间:2011-12-23 10:04:43


    “管它是不是赃车,总比你不还我钱强!你还钱后车再给你。”刘某为追回徐某(已判刑)欠他的赌债强行推走了徐某正在骑用的摩托车,后徐某告诉他这辆车是赃车时,刘某不屑地说出上面的话。12月22日,许昌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管制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2009年7月初的一天, 许昌县小召乡的徐某到好友许昌市东城区邓庄乡某村刘某(今年39岁)家中和几位好友赌博时输光了身上所带的现金,刘某便借给了徐某2000元钱。徐某把2000元输光后一直躲着不见刘某,刘某虽多次打电话催要,但徐某总找借口推脱。刘某无奈,便于当年8月上旬的一天下午亲自上门找徐某要账,并强行将徐某正在骑用的一辆无号牌摩托车推走。当天晚上,徐某打电话告诉刘某称他推走的车是赃车。刘某觉得徐某想要回摩托车,故意编造瞎话骗他,便非常生气地回奉徐某:“管它是不是赃车,总比你不还我钱强!你还钱后车再给你”。后来徐某一直没有联系刘某,也不再提还钱的事情。刘某想到徐某曾因犯盗窃罪蹲过监,这车可能真是他偷盗的。但这车根本不值2000元钱,如果顶抵赌债自己亏大了,便打电话质问徐某称:你不要你的车了?你偷的车能抵我2000元的帐?你必须再给我些钱。徐某忙答应刘某等一段时间他再归还一部分钱给他。

    2009年8月中旬的一天上午,徐某推来一辆某品牌助力摩托车交给刘某,两人讨价还价后,徐某将该车顶抵完赌债后,刘某又支付徐某现金200元。

    2011年8月24日,徐某因涉嫌盗窃被许昌县警方抓获,刘某所顶抵赌帐的两辆赃车案发。8月29日,刘某被许昌县警方抓获并刑拘,两辆赃车被追回分别退还失主。

    经鉴定,徐某盗窃的两辆摩托车价值共计6116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购买,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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