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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联动多部门 强化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工作

  发布时间:2012-05-18 11:27:48


    近年来,许昌县人民法院把参与社区矫正活动作为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创建社会和谐、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的一项具体工作认真抓紧抓好,积极联动多个部门参与开展社区矫正,延伸法院工作的职能作用,在刑事审判中努力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建立联动预防机制。设立青少年维权岗,通过与公安机关、社区、学校、工厂、法律援助机构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法制宣讲会,切实帮助解决矫正对象的实际困难,扎实做好未成年人犯的前延后伸工作,共同预防未成年人犯重新犯罪。

    坚持回访帮教制度。对判处非监禁刑罚的罪犯,在宣判之后、送到社区矫正之前,由承办法官认真做好其思想转化工作,明确告知其回到社会后应该自觉履行和完成的各项法律义务;送到社区矫正之后,承办法官与监管部门经常保持工作联系,定期进行回访考察,及时了解和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将回访情况记录在卷,实行统一备案、统一存档,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与司法局和社区干部一道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化解工作。

    开展送法普法活动。少年审判庭以多种形式深入社区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在社区设立专门的矫正点,通过法官上法制课、赠送法制图书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用典型的案例、图片给失足青少年进行警示教育。由于措施得力,近年来,未成年人犯中无一人重新犯罪和违反规定被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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