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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 :法官与学生“面对面”确保法治教育效果

  发布时间:2012-05-31 21:35:46


    “这堂课真及时啊!不能为了迎接高考而不注意交通安全”。这是许昌县三高学生听了法官上的法制课后发出的感慨。今年2月,许昌县法院联合共青团许昌县委和许昌县教育体育局下发《关于在各乡镇中小学校实施“一校一法官”制度的通知》,该院实行“四个一工作法”,确保“一校一法官”制度的常态化。

    设立一个“一校一法官”领导小组,强化对入校法官的领导。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业务庭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日常事务性工作;从骨干法官中选派20名法官,分别进入辖区20所中小学校负责法治教育工作;制定“一校一法官”工作实施方案,除明确入校法官责任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外,还要求非业务部门为入校法官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

    制定一个进校工作计划,确保工作扎实推进。进校法官对所负责学校进行工作调研,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向领导小组汇报。进校法官采取提供法律咨询、开设法制课堂、开模拟法庭等形式,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在校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2月份以来,该院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防范及法治课16次,开模拟法庭5次、制作法制宣传版面26期、提供法律咨询53人次。

    提供一个交流平台,不断创新教学方式方法。该院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进校法官主题交流活动,听取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检查入校工作台账,选出典型交流工作经验,提高教学效果。其中案例警示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电教法等经验被进校法官相互借鉴。截至目前,该院领导入校观摩6次,下发工作通报、信息8期。

    出台一个专项考评办法,确保“一校一法官”制度常态化。该院出台了《许昌县人民法院关于进校法官的考评办法》,对教学课时、专题调研、教学效果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按照积分进行考评,总分纳入年终目标管理总评结果,进行奖优罚劣。截至目前,该院组织教学已达32 课时,向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3条;发出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司法建议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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