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许昌县人大代表胡艳丽向许昌县法院提出了关于加大依法收贷力度的建议。院长时颖当日批示,要求执行局结合执行实际,拟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给胡艳丽代表作出满意答复。执行局迅速行动,首先拜访了胡艳丽代表,进一步征求她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走访了县信用联社和县农行等金融机构,就如何加大信贷案件的执行,力克执行难寻求对策。
许昌县法院在与许昌县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调研、座谈的基础上,提出五项措施解决信贷案件执行难问题。一是县法院加大对县信用联社的法律指导力度,指导的重点为案件的诉讼时效和判决后的申请执行期限和重大的有影响的借款合同,以防控金融风险。二是县法院加大对县信用联社生效的信贷案件的执行力度,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最大的限度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三是县信用联社对法院生效判决中被执行人的存款的司法查询、冻结、扣划提供必要的协助,尽可能的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县信用联社依托营业网点多、工作人员分布广的优势,尽可能的为法院查找被执行人提供方便。五是县法院、县信用联社单方可以随时提议召开联席会议,对涉及双方的有关问题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