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针对当前的社会情况,并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采取“四化”措施,加强院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提升警务保障能力:
一、法警安保执勤每日化。坚持在上班期间由一至二名专职法警执行安保执勤工作,执勤法警必须着警服,佩戴警用装备,带领保安在院门口进行安保执勤。
二、进院安检登记常规化。对于进入法院的非本院人员要对其进行询问、查验其有效的身份证件并对其进行安检和登记。对于拒不配合的人员、闲杂人员或无正当理由的不得让其入内。
三、安全巡查定时化。要每隔一个小时对审判区域和办公区域进行一次安全巡查,对于出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排除,对于出现或可能出现的矛盾要及时予以化解。
四、警务督察制度化。制定本队的警务督察工作制度,要每日定时或不定时的对警务工作进行督察。针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