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上午,许昌县召开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工作动员会议,县诉讼与非诉讼工作领导组成员、全县16个乡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县直单位相关负责人、县法院党组成员及各庭室负责人都参加了会议。许昌市中院副院长申大超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群工部部长李书正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县政法委副书记张建甫宣读了许昌县综治委《关于加强和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工作机制的通知》,县法院副院长刘永法宣读了县法院《关于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时颖作了动员讲话,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申大超、县群工部部长李书正提出了工作要求。
申大超副院长首先从三个方面总结了许昌县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工作的特点,一是行动迅速。许昌县的诉调对接工作走在了其他县区的前面,充分反映出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对法院工作的支持。二是措施具体。试行方案把工作分解到了部门、庭室,责任明确,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和落实。三是齐抓共管。党委政府和县直单位、各级乡镇齐心协力,联动合作,构筑网络平台,形成了多元化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将有力促进许昌县区的和谐稳定发展。申大超副院长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不断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现阶段各类矛盾凸显,群众司法需求越来越高,要站在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依法办事是第一要求的高度,做好做实诉调对接工作,为经济建设提供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二是突出法院职能,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在扎实稳步推进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工作的进程中,要更加突出法院职能作用、积极利用其本身优势或特点,培育特色,不断创新,以群众满意的方式满足群众对纠纷解决的多元需求,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这种纠纷解决机制的便捷高效,从而更加凸显这种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和竞争力。三是不断总结经验,把诉调对接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要不断总结多元化大调解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唱响社会和谐主旋律,全力推动多元化大调解工作深入、健康、可持续发展。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群工部部长李书正强调落实五项工作:一是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在全面领会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各级政法委关于开展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工作的要求的基础上,真正使这些工作成为一项惠民、便民、利民工程;二是精心谋划、大胆探索。要把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工作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全县平安建设、与各种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纳入平安建设目标考核,不断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工作的运行机制。三是创新载体、突出特色。培育特色,不断创新载体,加大在特殊行业、特殊群体、特殊地域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和作用。四是化解矛盾、注重实效。要借助诉调对接这一新平台,充分挖掘群众智慧,在有效调处纠纷上抓出成效。五是舆论造势、扩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