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小伙王某不但不听他人劝阻,在没有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擅自驾车,而且不愿意看到车况破旧的车辆超越自己。“旧车还想超新车,小瞧我的技术!”,不愿服输的王某快速驾车追赶超越他的车辆,结果与迎面驶来的车辆相撞,酿成2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最终,王某为自己的年轻气盛付出了沉重代价。7月16日,许昌县人民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家住许昌市开发区长村张乡的王某是A品牌货车车主。2011年11月24日18时许,王某和他所雇佣的司机郑某在许昌市区一家汽修厂修完车后准备回家,没有取得驾驶证的王某便坐到A货车驾驶座上发动了货车,郑某看到后马上阻止王某。王某却满不在乎地说:“这里离家不太远,我马上就拿到驾驶证了,让我开吧,没事的!”郑某不再与王某争辩,坐到副驾驶座上后,王某驾驶A货车驶向回家的道路。
当A货车自东向西沿某国道双黄线北侧二股道行驶至许昌县某村路口附近时,有两辆与王某同向行驶的B、C货车先后从左侧(一股道)超越了A货车,王某看到这两辆货车还没有他的货车新,却快速超越了他。“旧车还想超新车,小瞧我的技术!”年轻气盛的王某说着,便迅速踩大油门,向左打转方向盘,要从一股道超越这两辆货车。王某快速地超越已经行驶到二股道的C货车后,发现B货车在一股道自己的货车正前方正常行驶,就继续加大油门,变更车道,欲越过双黄线超越B货车。郑某见王某速度过高,又越过了双黄线,便劝阻王某说:“别超了,我们快到家了!”“先超过去再说!”王某不听劝说,继续快速超越。当A货车刚刚超越B货车车厢,王某的前方自西向东驶来一辆由孙某驾驶的小轿车,王某急忙踩刹车并向右打了一点儿方向,但因货车车速太高,A货车的左前角还是与轿车的前脸左侧撞在一起,货车推着轿车前行了20多米方才停下,致使轿车乘车人马某当场身亡,驾驶员孙某身受重伤。王某和郑某下车,分别拨打110、120后逃离现场。
警方赶到后,将孙某送往医院救治(孙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并据车寻主,当晚便将王某抓获归案。
经查,王某无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经鉴定,死者孙某生前系因机动车撞击挤压因颅脑损伤而死亡;死者马某生前系因机动车撞击挤压因颅脑合并胸部脏器损伤而死亡。
经依法认定,王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后经调解,王某的家属就民事赔偿部分分别与孙某的亲属、马某的亲属达成协议,且已实际履行,两被害人的亲属表示不再追究王某的任何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二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物质损失,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