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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副院长亲自参与巡回审判庭审促进示范庭建设

  发布时间:2012-07-19 09:45:19


    7月18日上午,许昌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安宁担任审判长,在许昌县交警大队事故科巡回审判庭亲自主持审理了一起典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都很激动,就事故赔偿问题不时发生争执,气氛一度十分紧张。刘副院长凭着丰富的审判经验,沉着冷静,紧扣双方争议焦点,展开缜密调查,领导审判庭成员严格依据法律程序,运用灵活的工作方法,控制庭审过程,让双方当事人情绪都逐渐冷静下来,使得庭审程序顺利结束。

    庭审结束后,刘副院长又与庭审人员针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在现场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了耐心的劝解,引导他们相互谅解,宽容待人,以解决问题的态度解决争议。随后法官们又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赔偿问题进行了调解,并最终促使双方在争议问题上达成了共识。

    整个庭审活动长达40分钟,使旁听的群众受到了一次交通法规的再教育。此次巡回审判进行了现场录制,成为示范庭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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