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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激方法帮朋友 既伤他人又害己

  发布时间:2012-07-24 12:14:17


    李阳(化名,已判)知道一直与其家人有过节的同村村民李腊(化名)再次辱骂了他的父亲时顿生报复之心,便纠集好友刘某等人分持钢管、木棍等对李腊进行殴打,并将李腊打致轻伤。7月20日,许昌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2011年6月19日下午,许昌县苏桥镇某村的22岁男青年刘某接到了初中同学李阳的电话,李阳告诉他称,他家与同村的李腊家一直有矛盾。今天下午李腊又因琐事咒骂了他的爷爷,他知道很生气,想让李阳帮忙教训李腊一顿,替他出出气。刘某考虑到他和李阳虽不在一个村,但两人性格相投,从上初中关系就非常好,初中毕业后经常在一块喝酒聊天,又一块到许昌市区打工,而且两家也因为他俩的关系而礼尚往来,当时就表示愿意帮助李阳。

    第二天12时许,李阳开着一辆面包车来到刘某在许昌市区的租房处接住他。在车上,李阳对刘某及刘某不认识的其他三个朋友说,今早上9点多时,李腊又因田间小路通行的琐事与他父亲发生了争执,李腊骂了他父亲后又把他父亲的三轮车推到了路边沟里。他父亲哭着打电话告诉了他。他听后心里很不是滋味,本想在天色晚时动手的他决定提前动手,并准备好了钢管和几根木棍。同时,李阳恳求刘某等几位好兄弟帮他好好教训教训李腊。  

    李阳领刘某等人在许昌市区一饭馆里吃过饭后,开车载刘某等4人直奔老家。14时许,5人来到李腊正在浇地的地块附近,李阳把车停好,并给刘某等人指认了李腊后,他率先拿了一根钢管跑向李腊,刘某从车上拿了根木棍和其他三人一块跟随李阳冲向李腊。

    李腊看见李阳等人拿家伙跑向他,意识到要吃亏,急忙跑向地头自己的三轮车旁,想拿车上的铁锨抵抗李阳等人。李阳快速追上李腊,轮起钢管朝李腊身上猛夯,将李腊夯倒在地后,刘某等人先后赶到,几人围住李腊用木棍乱夯、用脚乱跺。

    地里浇地的群众看到李腊挨打,忙大喊:“快报警,不然会出人命!”李阳等人听到有人要报警后,丢下钢管和木棍,仓皇驾车逃离。当地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将李腊送往医院救治。

    经鉴定,李腊所受损伤为轻伤。

    后警方将李阳抓获归案,并根据李阳的供述顺藤摸瓜,于2102年3月4日将刘某抓获并刑拘。

    后经调解,刘某赔偿被害人李腊各项损失5500元,李腊表示不再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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