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开展以来,许昌县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通过院务会、部门会、讨论会、座谈会等多种有效形式,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上级法院关于开展“两评查”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两评查”活动的目标任务、原则要求、方法措施以及评查评优的标准细则等,以规范庭审行为,强化庭审功能,提高庭审质效,消除裁判文书瑕疵、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为目标,通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示范庭观摩、评查裁判文书,并采取“四坚持四结合”等有效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两评查”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坚持完善制度与强化日常管理相结合。以建立、完善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两评查”管理制度为抓手,以“法律文书晾晒”为措施,以“裁判文书零瑕疵”为目标,强化日常评查管理,对所审结的各类案件进行逐案逐卷逐字认真查看,主要审查案件在实体,程序方面是否存在问题,裁判文书中有无错、漏、别字及病句,卷宗材料是否齐全,各类文书是否按要求填写,文书材料顺序是否正确等,确保案件质量通过日常评查得到有效提高。
坚持专业评查与征求意见建议相结合。抽调审判经验丰富、业务精通的法官组成案件质量评查小组,严格按照《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规定,适时组织全院性的集中评查活动,对全院归档报结的案件采取“月评查、季评比、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的方式进行全面评查。在确保评查专业性的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领导、人民陪审员、司法监督员等参加庭审观摩活动,对庭审挑毛病、开处方。归纳其意见和建议,帮助法院评查,切实做到查漏补缺。
坚持查找问题与依法纠错相结合。在案件质量评查中,不局限于评查案卷卷宗,而是根据庭审程序、庭审礼仪、庭审秩序、庭审驾驭能力以及质量评查重点进行量化评分,强化措施,全方位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不留死角。案件评查结束后,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业务庭(局)、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对卷宗中的一般瑕疵问题,责成责任人立即整改;对重大瑕疵问题导致案件错误判决的,依法进入再审程序予以纠错,并问责相关责任人或相关责任部门。
坚持评查结果与绩效考评相结合。把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结果记入法官业绩档案,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积极推行评优、评差相结合的新举措,强化整改庭审、文书中普遍性、多发性、顽固性毛病,探索提升案件质效的长效机制。同时,及时通报评查结果,将评查结果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与部门的评先评优、干警个人的晋职晋级相挂钩,确保把“两评查”活动过程转化为促进审判质量提高的过程、转化为加强审判管理制度建设的过程。
截至目前,该院已评查去年以来审结的各类案件3600余件,开观摩庭34次。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该院所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了随机抽查,所抽查的275件案件中分别评查出优秀裁判文书60件,良好215件,未发现不合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