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麦收季节,就会有许多人通过引领收割机赚取割麦提成,因抢用收割机或争抢收割地块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屡见不鲜。9月27日,许昌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争抢收割地块而引发的刑事案:常年领收割机赚提成的赵京领着收割机到邻村收割麦时,被首次领收割机的邻村村民张智抢走了许多“生意”,赵京觉得张智断了他的财路便骂了张智几句,由此引发了双方的争执,继而引发厮打。厮打中,张智的儿子张凯用脚将赵京的左眼踢致重伤。法院审理后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凯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11年6月8日9时许,在麦收季节经常介绍收割机给麦农赚取提成的许昌县A村农民赵京领着一辆联合收割机到临近的B村为农户收割麦子,他把需要收割麦子的农户介绍给收割机驾乘人员孙力、邓枫后便离开了B村。11时许,赵京接到孙力的电话称,B村的张智也领一辆收割机到该地块收麦,因为张智是本村人,又采取“用农用三轮车免费把收割后的麦子运送到麦农家中和“赊账收麦”等方便优惠的服务措施,招揽了许多“生意”,原先约定用赵京收割机的部分麦农也找借口推掉并换用张智的收割机。现在收割机没“生意”了,他和邓枫要开车去别的村找活干。
赵京听完后,骑一辆摩托车火速赶到B村,看到张智领的收割机正在地里收割麦子,张智正神采飞扬地站在地头陪村民聊天,便气不打一处来,骑在摩托车上指着张智骂道:“你是‘小人’,耍手段抢了我的生意。”说完便骑车追赶他领的收割机。听到赵京骂人,张智十分气愤,跑着追赶赵京。听到赵京骂了父亲的张凯(今年23岁)也跟随父亲追赶赵京。
在B村村口,赵京追上孙力、邓枫并劝说两人不要离开时,张智和张凯两人气冲冲地赶到,边质问赵京为何骂人边破口大骂。三人言语不合很快发生争吵,并迅速升级为厮打。厮打中,张智、张凯两人拳脚相加将赵京打倒在地后,张凯又抬脚朝赵其头部和面部狠狠地踢了几脚。看到鲜血从躺在地上不停翻滚且大喊疼痛的赵京手捂左眼的指缝内流出时,意识到闯了祸的张凯仓皇逃离现场。
孙力将赵京被打受伤的情况打电话告诉了赵京的儿子赵政,赵政打电话报警后,将父亲送往医院救治。
经鉴定,赵京左眼球破裂,行左眼球摘除术,其损伤为重伤。
2011年10月22日,张凯到许昌县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后经调解,张凯的父母与赵京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张凯赔偿赵京各项损失16.4万元,赵京要求不再追究张凯的任何法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凯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