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高院的要求,许昌县人民法院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全面提高党员和干部思想觉悟。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全院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重点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大力推动党员干部学习和掌握党的反腐倡廉理论,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充分发挥廉政典型示范作用,广泛宣传和弘扬廉政典型事迹,进一步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崇尚廉洁的良好风气,以风清气正、和谐共建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二、加强领导,抓好内控机制建设,提高防范执法风险能力。该院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日常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整体规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内控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规程,形成管用有效的制度体系。完善岗责体系,排查廉政风险,实现权力运行与责任的有机结合。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全面加强对腐败多发易发岗位和环节的监督,努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筑牢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石。为了确保司法公正,强化社会各界对法院及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该院从社会各界聘请廉政监督员,不定期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虚心听取他们对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利用网络、电子屏幕、宣传标语及向当事人发放“十条禁令”监督卡等措施进行了广泛宣传,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抓审判作风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紧紧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效能提升和审判作风建设,防止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方法简单、效率低下、不负责任甚至互相推诿的问题,禁止耍特权、作风粗暴,杜绝冷、横、硬的工作态度。采取多种措施方便当事人诉讼,做到文明执法,对待当事人热情诚恳,不断提高办案效率。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党员干部依法办案的能力。
王军琦、展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