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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之差盗手机 网吧监控原形现

  发布时间:2012-11-05 09:00:45


    刘某在网吧上网时趁被害人林某熟睡之际,将其裤子兜里装的一部某品牌黑色直板手机盗走。令其没想到的是,其所作的一切犯罪行为全被网吧的监控拍下,他很快便被警方抓获。11月2日,许昌县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管制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元。

    2012年6月10日21时许,刘某(36岁)到许昌县某网吧上网玩游戏。次日凌晨3时许,饥肠辘辘的刘某欲到网吧外面买食品填饱肚子,当其看到与其相隔两台机器上网的林某侧躺在网吧的沙发上睡觉,其裤子口袋里装的一部黑色直板手机的一部分露出了口袋时顿生贪念。刘某不动声色地走到林某身边,弯了一下腰,快速抽出林某的手机装进自己的口袋,没有结帐也未关掉电脑便迅速离开网吧。

    凌晨5时许,林某醒来发现手机不见了,到网吧前台对网管说明情况并打电话报了警。警方赶到通过调取网吧监控录像资料及上网人员登记表,锁定了疑犯刘某,后经缜密侦查于6月15日将刘某抓获,并将林某的手机追回退还林某。经审讯,刘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经鉴定,林某被盗手机价值94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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