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花甲夫妇来到法庭起诉要求替他们的聋哑儿媳苗某讨要工钱,工头王某开始对之不予理睬,法庭通过做王某的工作,王某主动给付了欠款。11月5日,许昌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王某将工钱通过法庭还给了苗某,双方最终达成了谅解。
苗某与丈夫郑某都是一级听力残疾人,但这并不影响其作为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参加劳动,并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2011年4月份,苗某跟随王某在其承包的工地上干活,双方约定每个工时50元钱。工程完工后,经结算,苗某应得工钱3775元,王某支付给苗某800元后,剩余部分虽经苗某和郑某的多次追要,王某均寻找借口不予支付。后苗某和郑某又多次追要,王某给郑某写下欠条一张,并表示近期会支付剩余工钱,但时至起诉之日,王某仍未予支付。无奈之下,因苗某、郑某两人均不能听和说,郑某花甲的父母这才携儿媳、儿子起诉至法庭,要求王某立即支付苗某剩余未付的工钱。
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立即通过邮寄方式给王某送达了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王某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亦未在法庭既定的开庭时间到庭参与庭审。
虽然这是一起小案件,下判决也不是什么难事,但为了慎重起见,承办法官决定到王某家看看并询问一下到底是什么情况。到王某所在的村里后,承办法官先找村干部了解情况,因王某几乎每天都在外干活,白天根本不在家中,承办法官在村干部的带领下指认了王某的住处后,先后三次利用晚上休息的时间到王某家中寻找王某,但均扑了空。后来王某通过村干部及周围邻居传话知道法官到其家中多次寻找他,便主动来到法庭说和此案。后经承办法官将相关法律并结合当地人情世故、道德公理反复向王某释法明理后,王某无地自容,当即承诺一周内筹措资金并通过法庭全额支付苗某的工钱。
11月5日9时许,王某托中间人将苗某剩余的工钱交给法庭,法庭当即通知苗某、郑某及其父母来到法庭领取了工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