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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转变审判理念强促审判质效提升

  发布时间:2012-11-09 11:14:11


    今年以来,许昌县人民法院针对新时期审判案件数量大、案情复杂和利益冲突激烈的特点,及时转变审判管理理念,探索建立和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机制,形成了以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为导向,以案件质量评估、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司法统计、案件督办为手段的,全方位、立体化的综合性审判管理机制和审判管理格局。

    成立专门机构,改分散管理为统一管理。结合“两评查”活动,该院专门成立了案件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将以前分散在各部门的案件质量评查、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司法统计、案件督办、案件审判和执行流程管理等各项职能统一归口到审管办。解决了管理分散、效率不高的问题。

    出台详细措施,强化案件质量评查、质效评估。制定《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细则》和《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办法》,强化该院及各基层法庭各类案件的程序、实体及法律文书质量等进行的内部监督检查,促进审判管理科学化、合理化和规范化。对被上级法院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案件、刑事抗诉案件、被再审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案件、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转办可能涉及质量问题的案件、当事人多次上访、申诉的案件。对基层法庭案件进行监督评查,采取按季度定期抽查方式进行进行重点评查。同时,建立季度案件评查通报制度。基于司法统计的相关数据,每季度制作对各对业务部门和基层法庭的“六率二数”统计表,并将此作为对院各业务部门和基层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情况的年终考评依据,并且与法官个人的奖惩相联系。

    加强案件督办工作,注重审判管理出实效。从和谐司法理念出发,为真正化解矛盾和冲突,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该院在审判管理中创设了案件督办制度。对院长交办的及领导批转的或当事人反复缠诉、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督查和督促院庭室或基层法庭慎重处理,并将结果和建议及时报告。

    加强案件流程管理,确保管理动态化和信息化。按照《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和《案件执行流程管理规定》,将整个案件审理程序、执行程序有规律的组织起来,根据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原则及要求,按照各类案件在审理、执行的不同环节、不同阶段,通过“法院信息管理系统”对案件的立案、排期、送达、裁判、结案等环节实行统一跟踪、管理、督促、协调,不断提升审判质效,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加强网络舆情监控,争取各界支持。针对部分网站论坛、网页、跟贴对法院审判工作提出诸多意见的网络舆情,本着尊重社会和网络民意的原则,由院审监督管理办和网络办及时出具答复意见,以消除不良影响,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争得了相关部门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今年以来,该院审判执行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案件质效得到较大提升,结收案比、调撤率、服判息诉率等正向评价指标稳步上升,投诉率、被改判发回率、申诉申请再审率等负向评价指标持续下降,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有力地保障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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