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的事情总算解决了,以后就可以放心盖房了。非常感谢您们,我对法院的工作十分满意!”这是11月8日,许昌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对一起侵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回访结束时,当事人吕江又一次赞扬了法官及法院,其感谢之情溢于言表。
原来,2005年春季,吕江在村里规划给他的宅基地上建房时被同村村民吕胜、王阳二人以该宅基地系其两家老宅为由强行阻挠,致使吕江无法施工。后来二人又分别在吕江的宅基地上栽种下两棵杨树。吕江与二人多次协商移走或伐掉杨树无果后,将吕胜、王阳二人诉至许昌县法院。法院依法作出“二被告停止侵权,分别将栽种在原告吕江宅基地上的两棵杨树移走”的判决生效后,王阳、吕胜两人分别将各自栽植的两棵杨树伐倒,王阳把树也搬离了吕江的宅基地,但是吕胜的两棵杨树依然放在吕江的宅基地上。吕江发现吕胜没有完全履行法院判决,但因适逢“三秋”农忙时节,他没有将二被告履行判决情况反馈承办法官,也没有考虑好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1月8日,在许昌县法院开展的法官“访企业进乡村”活动中,承办该案的法官对吕江进行回访并征求其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时,吕江将吕胜部分履行判决内容,是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疑问及自己内心的纠结反映给承办法官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再次解疑释惑,在反复释法明理的同时,劝服吕胜自觉履行法院判决,并明确告知其不履行判决法院强制执行的后果。最终,吕胜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并当场组织人员将存放于吕江宅基地内的两棵杨树移出并转运到自己家中。后吕江对承办法官连声道谢。
今年以来,许昌县法院在全院干警中开展了法官“访企业进乡村”活动,通过组织法官进企业、进社区、进农家,充分了解社情民意,了解企业困难及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及法律服务,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为新农村建设助力,为当地经济发展及中原经济区建设保驾护航。同时,该院还通过该活动认真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下步制定完善有关强化法院干警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端正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案效率,公平、公正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提供第一手资料。
据统计,自该活动开展以来,全院干警已走访企业20余家,入户170余户,发放调查表200余份,归纳整理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2条,已得到整改落实的8条,正在积极整改的4条。该院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