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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家产起杀意 挥锤砸向亲弟弟

  发布时间:2010-04-12 12:29:09


    俗话说:“兄弟手足情深”,但许昌县桂村乡的鲁某某,却因分家认为父亲偏袒小弟,心怀不满,进而产生了杀死弟弟的念头,手持铁锤砸向年仅6岁的弟弟。4月9日,许昌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鲁某某有期徒刑8年。

    鲁某某的母亲去世后,其父又续弦娶王某为妻,并生育一子,双方相安无事的生活了6、7年。2009年7月21日,鲁某某的父亲喊来本家数人商量和鲁某某分家,其父要把老宅分给鲁某某,临街的8间门面房,留给小儿子。鲁某某嫌分的不公,要求父亲再给其30000元钱做补偿,其父不同意。鲁某某又要求父亲把门面房分给他,他再补偿其父30000元,又遭到其父的拒绝。这时鲁某某的妻子汪某认为家分的不公,一气之下当众要喝农药,被人夺下药瓶。偏执的鲁某某认为这一切都是因为父亲和王某生的儿子引起的,顿时产生了杀死弟弟的念头。鲁某某趁乱找到一把小铁锤,朝正在地上蹲着玩耍的弟弟头上猛砸3下,后被众人夺下铁锤,鲁某某的行为造成其弟头部粉碎性骨折,已构成重伤,后由于积极救治,鲁某某的弟弟身体已得到全面恢复,智力发育未受到影响。案发后,鲁某某的父亲也主动自我反省,并请求法院对鲁某某从轻处理。许昌县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李建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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