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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陈年积怨到握手言和 法官真诚调解感动双方

  发布时间:2012-11-26 14:38:04


    “如果不是碰到这么负责的法官,咱俩的官司说不定还要打下去。事情现在办成了,是咱俩的好福气!”11月23日,许昌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纠缠多年的民事纠纷案后,刚刚签下协议的原被告握手言和的同时,争先称赞办案法官,言谈中流露出轻松与亲昵。

    家住许昌市魏都区的任红已经60多岁了,年轻时一直从事建筑建材生意。1996年年底,许昌县某装饰公司拉走任红价值1.6万余元的水泥和大理石,虽经任红多方讨要,装饰公司一直未付货款。后装饰公司因经营不善一直处于停业状态。2009年,讨债无门的任红将装饰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欠款及利息。胜诉后,任红在执行阶段与装饰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装饰公司将其院内的2间车库抵偿任红货款。接收房屋时,取得该处房屋所有权的任红才知道,此车库被装饰公司职员张伟长期实际占用。任红多次与张伟协商无果,再次将张伟诉至法院,要求张伟腾出该房屋并赔偿损失。张伟以其为该车库的实际房主且合法居住多年为由,向法院提起了反诉,要求确认争议房屋的所有权归其所有。

    案件审理期间,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因双方要求差距过大,且多次变更调解诉求,致使调解工作进展艰难。后承办法官通过对双方数十次的接触、交谈掌握了此案的矛盾点,即一方是索债多年终见曙光,求偿心情极为迫切;一方是常年居住视房为家,护房异常坚决。此案如果强行判决,必然导致双方矛盾升级,甚至引发信访事件。承办法官充分分析案情后决定在多次调解的基础上,邀请双方亲属、同事一起参与调解,逐步缩小双方诉求上的差距。

    通过前期大量的调解工作为原被告双方矛盾的解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在双方当事人心目中树立了法官值得信赖的形象。2012年11月6日17时许,与原告儿子刘阳约定的调解时间已到,但刘阳一直没有到法庭,电话也关机。承办法官便决定在庭里等候刘阳。当晚21时许,刘阳来到法庭看到承办法官还在等他时,一边道歉一边激动地对法官说:“原以为我能准时下班,但因单位同事家有急事,让我替他几个小时。因为我的手机没有电了,没办法及时通知您。20时30分左右我同事去上班了,我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赶来。没想到这么晚您还在等我,真让我有点过意不去。就凭您这样的办案态度,我母亲的案件我全听您的!”后承办法官与刘阳拉起了家常,并巧妙结合“亲情感召”、“换位思考”等调解方法,一直畅谈到次日凌晨时分,终于作通了刘阳的调解工作。他当场表态,愿意对张伟因装修车库的花费进行适当补偿。

    随后的几天时间内,承办法官又反复做被告张伟夫妇的调解工作,并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11月23日,在法庭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即原告任红对被告张伟一次性支付补偿金,被告张伟在约定时限内自动搬离车库并将其交付原告.(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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