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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召开廉政监督员聘任大会加强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2-11-28 11:43:29


    11月27日,许昌县法院召开廉政监督员聘任大会,对35名廉政监督员颁发了许昌县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员聘书。这是许昌县法院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而建立的有效监督机制。

    这些聘请的廉政监督员来自全县的各个部门和单位,既有县直机关和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的,也有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的,还有来自社区的,范围极其广泛。

    在廉政监督员聘任大会上,许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时颖在讲话中指出,实行廉政监督员制度,聘任廉政监督员,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益探索和尝试。聘任廉政监督员监督法院工作,就是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拓宽监督渠道,能够使审判、执行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使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和案件处理的意见、建议更加及时地得到反馈,使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特别是不廉洁的行为尽早尽快地被发现和纠正,防止审判权、执行权被滥用,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时颖院长强调全院干警务必高度重视,与廉政监督员保持密切联系,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认真对待他们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同时希望受聘的各位监督员从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出发,不辱使命,切实履行好职责,大胆反映违纪违法情况,做好法院工作的督察员;及时反馈社情民意,做好法院工作的调研员;发扬主人翁精神,做好法院工作的宣传员,共同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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