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心两年多了,没想到起诉当天就被法庭解决了,法庭的办事效率就是高,真是太感谢了!”12月4日,许昌县人民法院灵井人民法庭通过入户庭前调解圆满调处一起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纠纷案,并促使矛盾纠纷双方达成和解最终和好如初后,当事人李某对法庭及承办法官高效快捷的办案作风连声称赞。
原来,2010年5月至7月期间,包工头李某领施工队为赵某建成房屋后,双方经结算,赵某支付了李某1.8万元工钱,尚欠1440元。后经李某多次催要,但赵某屡编借口予以推脱。李某无奈,便于12月4日将赵某诉至许昌县法院灵井法庭,要求被告赵某偿还欠款1440元并支付利息。承办法官初步了解案情并充分分析认为,该案标的不大,矛盾解决的关键点在于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遂决定驱车载李某一块到赵某的村中做调解工作。
承办法官到赵某家了解情况后得知,赵某建房后手头紧张,下欠的1440元工钱本想让李某宽限一段时间。但李某不停地追要,由此引起了赵某的反感,并产生了抵触情绪。后来李某再催要欠款时,赵某即使有钱也不愿顺利偿还李某,便故意编借口推辞,有时甚至讽刺挖苦李某。承办法官遂耐心地给赵某释法明理,20多分钟后,赵某当即表示他愿意先把李某的工钱还上,但希望李某考虑他目前的难处,不要利息并适当降低工钱。
做通赵某的工作后,法官又和赵某一块来到在村委院内等候的李某。法官单独把李某叫到一旁向其讲明了赵某的实际困难及真实想法,李某听到只要他适当让步赵某就会还钱时,主动走到赵某跟前拉住他的手说:“老弟,以前都怪我不好,不体谅你的难处。你再给我1300元工钱,咱俩两清后,我请你喝酒。”后法官驱车载李某、赵某回到法庭,当场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签过字后,赵某当场支付现金1300元,李某当即提出撤诉申请。至此,一起长达两年的务工人员工资纠纷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