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法院在常态化管理中,不断创新管理方法,把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履行工作制度、督察规范落实工作制度,作为管理创新的突破口,激发了工作活力,纠正了在执行力提升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了作风队伍建设,确保了执行力的提升。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创新管理制度。在制定2010年工作任务下达目标管理时,认真总结上年的工作成绩,查找突出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在制度上找缺陷,完善工作制度,在管理上变宽范管理为规范管理,确保工作的规范化和严谨性。
二是工作任务细化,目标责任量化。在确定2010年工作要点前,深入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下达工作任务后,用目标管理的形式分解到各部门并量化到人,做到任务明确,要求具体,责任定位。在工作制度的规范下,促使工作保质高效的开展。
三、实行常规督察,规范暗访督察。监察室汇同有关部门对常态性工作进行阶段性督察,对中心工作、重要活动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向被督察部门提出督促解决的意见和建议;法院主要领导不定时与常设的暗访组进行专项督察、联合督察、暗访督察,对查出的问题严肃处理。
四、严明考核机制,严肃奖惩机制。将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执行力提升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以当事人和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执行力提升的根本标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工作问责、干部提拔的依据,奖勤罚懒,能者上,庸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