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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快速办结一起财产保全手续受好评

  发布时间:2012-12-27 10:13:58


    “你们办事效率真高,今晚我就可以睡一个安稳觉了。谢谢你们了!”12月25日19时许,许昌县人民法院长村张法庭法官到许昌市某住宅小区办理完财产保全手续,当事人陈某看到自己的债权得到了有效保障后激动地对承办法官说道。

    12月25日17时许,受雇与苏某从事建筑项目水电按装工程的陈某到许昌县法院长村张法庭起诉被告苏某,要求被告苏某立即支付拖欠其承包的水电工程款5.3万元及利息,同时原告陈某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扣押被告苏某本人在许昌市某住宅小区停靠的价值10多万元的一辆某牌号轿车,并提供了担保手续。接到申请后,考虑到该案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后难以执行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马上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迅速办理财产保全手续后,和陈某一块驱车赶往某住宅小区。找到苏某的轿车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与苏某联系并确认该牌号轿车是苏某本人的之后,承办法官亮明身份,要求苏某提交该轿车钥匙及行车证时,苏某拒绝提交并不再接听法官的电话。多次沟通无果,法官将应诉手续及裁决文书张贴在该小区显眼位置并叫来拖车欲拖走苏某的轿车时,苏某方才现身交出轿车钥匙及行车证,并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工作。19时许,财产保全手续完成后,原告陈某看到自己的债权得到了有效保障,遂对承办法官及法院的工作连声道谢。

    在当前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第三次集中曝光“老赖”暨“执行开放月”及“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中,许昌县人民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丰富和创新活动载体,把群众路线、群众立场、群众工作方法融入到日常审判、执行工作中,融入到能动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中去,确保审、执等各项工作得民心、顺民意,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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