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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胆子大 茶馆内乱砸

  发布时间:2013-03-05 09:45:53


    王圣酒后窜至本村村民开的茶馆内将茶瓶等物品摔坏,并持菜刀站在门口拦住在屋内下棋的张宏等人不让走。张宏欲夺下菜刀并离开茶馆时被王圣持菜刀殴打致伤。后王圣又用打火机将张宏放在茶馆院内的一辆两轮摩托车点燃烧毁。2013年3月4日,许昌县人民法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王圣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2012年7月10日20时许,王圣(今年33岁)在外陪朋友喝过酒后回家,当其走到本村村民王斌所开办的茶馆附近时看到里面亮着灯,便走进茶馆,要求王斌给他倒茶喝。王斌看到王圣已经喝醉了,就劝其回家。王圣不听劝告,一边骂王斌一边把茶馆内的一个茶杯和一个茶瓶摔碎。之后,王圣看到在茶馆内下棋的张宏、张庆等人没人搭理他,觉得很失面子,便悄悄走进厨房拿过一把菜刀,然后,将茶馆的大门关住,站在门口,对张宏等人说:“你们看不起我,都不能走,谁走我打谁!”

    张宏等人看到王圣要闹事,就停止了下棋,并小声商量如何夺下王圣手中的菜刀。商量好计划之后,张庆假装去卫生间,吸引王圣的注意力。张宏趁王圣不备,迅速冲到王圣跟前,抓住他拿刀的右手欲夺下菜刀后离开茶馆。不料想,王圣早有防备,他把菜刀转移到左手,边骂张宏边用刀背朝张宏脖子上拍了一下。王斌、张庆等人看到王圣真用刀砍了张宏一下,遂一拥而上,将其摁倒在地,并将菜刀夺下。张宏等人害怕王圣站起来以后继续闹事,把菜刀交给王斌,让王斌打电话报警并把刀藏好后,张宏顾不上骑走他停放在茶馆门口的两轮摩托车,便和张庆等人迅速跑离茶馆。王圣看到张宏等人离开,站在茶馆门口破口大骂。稍后,他看到茶馆门口停着一辆红色两轮摩托车,就用打火机将该摩托车点燃,站在摩托车附近,看着摩托车几乎燃烧殆尽后,逃离现场。

    逃到村外一废弃井房内睡到第二天酒醒后,王圣只是模糊地记得将别人的摩托车点了,其他事情毫无印象。他打电话让其侄子王保到茶馆了解情况。王保问过王斌并将警方已对他展开侦查的情况告诉了王圣。意识到自己惹了大麻烦,王圣害怕被抓,亦无钱赔偿,便跑到许昌市区一建筑工地打工,一直不敢回家,也不敢与家人联系。

    2012年9月26日22时许,王圣到建筑工地附近的一家网吧里上网时,被许昌县警方抓获并刑拘。经鉴定,张宏所受损伤为轻微伤;张宏被烧毁的摩托车价值1799元。

    王圣被抓后,其家属积极与被害人张宏协调,并最终与张宏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且已实际履行,张宏要求不再追究王圣的任何法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圣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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