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春季开学以来许昌县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切实维护校园安全,以实际行动承担起人民法院应有的责任。
一是加强院校联动。选派法院中层领导和优秀法官兼任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辅导员,参与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及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的制定和完善,并积极参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处理矛盾纠纷。
二是进校园法律安全教育。开展百名干警进校园活动,运用典型案例,给师生上法制课,传授安全防范知识,详细解答师生在安全防范方面的疑问,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三是积极进行建议司法。根据近期相关校园发生的突发案件,结合当地校园的特点,积极向校园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校园周边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协助有关部门改变周边环境,帮助校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共同为校园安全筑起一道安全之盾。
四是校园矛盾巧化解。凡涉及到校园或师生的矛盾纠纷,不管矛盾大小,均高度重视,承办法官必须立即深入实地,了解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内控制事态发展,想方设法促其化解,坚决把危害校园安全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是重视矛盾排查。组织力量对所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将当事人存在疑似暴力倾向的案件列为重点化解案件,明确包案领导,落实责任人员,与相关部门一道,分析形成原因,制定有效措施,倾力限期化解,避免当事人产生过激行为,危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