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人民法院不断提高审限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审限管理,司法效率明显提高。去年以来许昌县法院创造了无一起案件超审限的佳绩。
许昌县法院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提前15天对即将到达审理期限的案件经行督办。列出审限将届满的未结案件,提交院长、庭长查阅,实行案件催办制,确保无超审限案件。凡发现不符合法定中止、终结和延审条件的案件,坚持按差错案件处理,限期结案。全院各类案件执行审限的情况均纳入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之中。
同时,注重在审判工作中培养全体法官的审限意识。对于提请延长审理期限时尚未超期的案件,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向承办法官所在业务庭的庭长通报情况,督促承办法官在期限内结案。
措施实施以来,许昌县法院审判效率得到明显提高。自去年以来,许昌县法院无一件超审限案件和随意违规中止诉讼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