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人民法院坚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在日常的实践工作中进行一系列的努力和改革,狠抓诚信建设,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许昌县法院要求自己的法官首先要独善其身,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守住良心。在法院内做“良心法官”。 其次,法院对外则将通过预防、警示、惩戒措施,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通过实施一系列处罚不守诚信行为的措施,对于失信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拓宽法院的司法功能,充分发挥司法服务的作用,大力提倡诚信交易,竭诚维护诚信行为。第三坚持创新理念,将法院司法工作和社会管理紧密结合在一起,转变管理理念,用司法手段统筹协调社会各方的利益,从各个方面确保法院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司法保障。
许昌县人民法院以诚信建设为着眼点,充分发挥法院惩治、保护、调节和引导的职能作用,建立各项有效机制,更加有效的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