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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采取多项措施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发布时间:2013-04-07 14:39:26


    许昌县法院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把精神文明建设融于法院工作全过程,坚持“司法为民、奉献社会”的创建宗旨,实现了“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

    第一,开展评选先进典型活动。每年开展 “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的评选和优秀政法干警的评选,推出一批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不断昭示法院文化的丰富内涵和巨大动力,用先进典型的人格魅力推动法院群体共同意识的形成和发展。

    第二,强化教育培训。鼓励干警参加函援、电大、自学等不同形式的学历教育,抓好法官续职资格培训学习,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法律硕士研究生学成后回院工作用于实践,提升法院文化层次;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在刑事、民事、行政、立案、审监、执行等领域,逐步培养出一批专家型、复合型优秀法官。鼓励年龄在45岁以下未取得法官资格的法院工作人员参加司法资格考试。加强与外地法学会和法律机构的联系与合作,更好工作的交流沟通。继续加强对计算机网络应用技能的学习培训。

    第三,组织各类专题讲座和报告会。组织不同形式的学习、报告会,请专家、教授援课,组织本院办案能手介绍经验,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以拓宽知识视野,相互交流工作。其中主要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和改进院自身建设、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等内容展开学习讨论和交流,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四,发挥网络资源优势。办好法院门户网站,擦高传播司法文明的窗口,网站要在快、实、新、高上下功夫,对于法院新闻,信息快报、干警风采等栏目,突出时效性;加强法院管理,学术研讨,法律运用等专业性栏目的采编工作,提供交流、争鸣的平台;加强庭审网络直播、裁判文书上网、舆情监督等工作,加大普法力度,更好地为法院工作和社会服务。

    第五,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为了丰富法律文化建设内容,活跃干警队伍气氛,充分调动全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工青妇等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经常性地开展读书、演讲、唱红歌等活动,陶冶干警情操,不断增强干警的凝聚力向心力。

    第六,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充分利用院内的宣传栏、图书室、电子大屏幕、文化长廊等阵地,营造浓厚的文化氯围,用  看得见、感觉得到的直观感受来熏陶干警,激励干警,要把文化建设渗透到每个庭室,每间办公室,每张办公桌,使人们处处感受到法院文化的熏陶和魅力。完善法院荣誉,提升法官的职业荣誉感,营造文化氛围,坚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使各界人士加深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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