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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三项措施严格警车管理

  发布时间:2013-04-13 09:07:20


    许昌县法院为进一步规范警车管理,开展了一次车辆集中强化管理行动,把严格警车管理作为深化作风整治,加强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加强全院警务车辆的规范使用,维护法院形象。

    一、抓学习。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十条禁令”,学习第十六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警维护形象、接受约束、服从管理的意识。要求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警用车辆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把警车管理纳入部门工作议事日程,教育全院干警严格遵守警车管理规定,自觉服从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增强警车驾驶员的责任意识,树立政法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二、严管理。制定了《许昌县人民法院车辆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警车派遣使用、事故处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使警车规范使用走入规范化、常态化。严禁酒驾和无证驾车、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严禁警车外借、挪用、转借警车牌证,严禁使用警车接送外事客人、学生、婚丧嫁娶、旅游等活动,严禁将警车停放在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旅游景点。干警使用警车时必须经部门领导签字批准。辖区外用车,登记人员、任务、时间、地点后由主管领导审批,并随车携带审批手续。节假日期间,所有警车予以封存。

    三、重督查。加强对车辆的检查力度,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控。采取不定时抽查与节假日集中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院警车使用、登记、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问题。对警车违反制度使用的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使干警树立起规范用车意识,有效杜绝了车滥用、私用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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