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农民起诉讨薪 法官当庭宣判

  发布时间:2013-04-24 12:25:18


    来许昌县务工的王凯连续讨要工资四个月无果,于2012年3月8日来到许昌县法院。许昌县法院尚集法庭立即启动农民工讨薪 “绿色通道”。2013年4月12日使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结了这起案件,当庭判决张翔支付拖欠王凯的工资5300元。

    2012年8月,来自漯河的王凯经人介绍来到张翔的纸箱厂打工,主要做整理废纸的活,双方约定每月工资2400元。三个月后,张翔因为生意不好不干了,由于没钱支付王凯工资,他先给王凯了400元后给王凯打了欠条。欠条清楚写明欠王凯三个月工资七千二百元整,已付四百元。2012年年底在王凯的再三追要下,张翔又偿还他1500元,还欠53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依法及时足额予以支付。张翔拖欠王凯的工资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张翔应当承担还款的民事责任,遂法庭当庭予以宣判偿还原告工资款5300元。

    今年以来许昌县法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开辟绿色通道,适度放宽立案条件,同时还要安排专人值守接待和假日值班,开通公布热线电话,做到假日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和上门立案等多方位快速便民立案措施,方便进城务工人员进行诉讼。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