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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婚姻名存实亡 新婚彩礼仍需返还

  发布时间:2013-05-06 10:51:15


    王鹏和李英登记结婚后,一直没有在一起生活,后来双方多次协商离婚,却因彩礼问题未能达成一致。2013年5月3日,许昌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离婚案,李英返还了彩礼,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家住许昌县的王鹏与李英经人介绍于2011年3月登记结婚,但两人并未按照老家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在随后的两年里,小打小闹不断,所以双方也没有在一起生活。从2012年开始,双方多次协商离婚,但这婚没离成双方矛盾却越来越多。2013年3月李英将丈夫王鹏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王鹏同意离婚,但要求李英返还其彩礼一万元及“三金”等物品。李英认为王鹏迟迟不和自己举行结婚仪式,使自己觉得一直没有得到王家人的认可,是导致双方矛盾的主要原因,婚姻失败王鹏应承担主要责任。而且这期间,自己的户口也迁到王鹏家里,自己在娘家没有了地,所以不同意返还彩礼。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登记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予支持。为了能圆满解决双方的矛盾,法官耐心地给双方做调解工作,最后双方都作出让步,王鹏放弃了“三金”等物品的要求,只要求李英返还彩礼一万元,李英也同意了王鹏的意见,纠纷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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