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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四项措施促信访工作落实

  发布时间:2013-05-09 11:05:07


    许昌县法院按照“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的要求,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采用四项措施积极推动信访案件的及时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领导重视,加强组织。该院根据当前形势要求干警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把信访工作抓紧抓好。各部门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安排,主动带头包案,督促解决消防问题。施行“四定一包”责任制,包案领导亲自出面组织协调、督促检查。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该院注重调动多方力量,整合法院内外资源,形成合力。同时,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汇报,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为信访工作取得实效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是转变观念,解决问题。办案干警要以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克服“推、拖、唬、拦”等办法,树立视上访人为亲人的思想,设身处地体谅当事人的苦衷。案件承办人不能降低标准,敷衍应付,要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克服为难、厌倦情绪,确保信访案件的结案率、息诉率和群众满意率。

    四是严格标准,责任终身。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制,对信访工作中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严格、不文明、不作为的行为以及只包案不办案,致使涉诉信访问题得不到依法合理、及时有效解决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主要领导的责任。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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