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下午,许昌县法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认真学习传达市委书记王树山在许昌县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以及县委书记王民生在县领导干部会上的讲话精神。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结合工作实际,将两个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院党组书记、院长时颖强调指出,市委书记王树山的讲话,对许昌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讲话充分肯定了许昌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对许昌县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等重大问题寄予殷切期望,为我县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思想深刻、内涵丰富、语重心长,充分体现了对许昌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全县人民的关怀。县委书记王民生结合学习王树山书记讲话精神,提出了四个保证、四项要求。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领会、统一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以有力的举措和务实的行动把讲话精神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为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法院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今年我市提出了由“三化协调”向“四化同步”拓展发展的路径,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要服从服务于市、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要切实从五个方面把王树山书记和王民生书记的讲话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一要以信访稳定为晴雨表,提升做好群众工作能力。今年全党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促使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法院信访工作做得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还直接影响审判机关的形象,全院干警要正确认识做好涉法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和谐理念融入实际工作中,努力实现“四大转变”。变接访为预防,变上访为下访,变等访为约访,变群访为个访,让人民群众得好处,得实惠,生活幸福,心情舒畅。
二要以“一村一法官”为着力点,提升服务“三农”的能力。要充分认识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使之成为促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提升司法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驻村法官干警要积极履行职责,当好普法工作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维护稳定的信息员、法律服务的咨询员和村组干部法律知识的培训员,方便群众联系办事,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要将“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与构建大调解体系,创建“无诉讼村组、社区”,开展“三问三解”和开展审判“五进”,征询旁听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建议等工作结合起来,为“三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三要以法官联系企业为重点,提升为企业保驾护航能力。法官要结合企实际,开展好法律宣传,深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向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为企业提供国家最新法律信息、对经营过程中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办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事项、对于重大项目的投资进行论证、开展企业职工法律培训、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对企业开展生产经营风险大排查。对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法律体检”,帮助企业制定和健全内部相关规章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为企业提示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方法及建议意见;充分利用各方优势为企业在政策扶持、重点项目的投资、资金周转、关系协调、生产经营等方面提供沟通的便利,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要以诉调对接工作为纽带,提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能力。诉调对接是我县大调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院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诉调对接工作的认识,以创新的思维、务实的举措,不断拓展诉调对接的深刻内涵。要不断加强诉前调解平台建设,不断强化专业化诉调对接组织建设,不断拓展“一三五十X”工作模式,把“法官”撒向基层、融入群众,实现与基层组织“联调、联防、联创”良性互动。
五要以审判工作纳人平安建设目标考核为契机,提升司法服务社会建设能力。积极依靠审执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的机制,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委和县综治委的要求,明确责任部门,明确具体措施,明确具体指标、完成时限和基本要求;在履行成员单位职责下工夫,坚持联席会制度和通报制度,搞好年度考核,始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为全县经济跨跃式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