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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改进司法作风重实效

  发布时间:2013-05-22 10:35:08


    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法院关于改进司法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许昌县人民法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努力改进办案作风,转变文风会风,营造正气清风,提高群众满意度。

    改进办案作风。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司法理念,用一颗善良的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坚决杜绝高高在上的衙门作风。认真总结“两评查”活动的经验,深入持久地把“两评查”活动开展下去。树立务实文明高效清廉的办案作风,做到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脚踏实地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好每一项工作。实行巡回办案、就地审理,加强诉讼指导和裁判说理,方便群众诉讼,让当事人少花一分钱,少跑一趟路,少操一份心,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转变文风会风。要开短会、少开会,重视和改进会风,多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摸实情,办实事。院领导下基层明确目的、轻车简从、不添麻烦。举办会议充分准备,精心组织,把握重点,注重实效,不讲空话、套话、废话。而且还严格控制印发文件文书的数量,精简文件和简报,利用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

    营造正气清风。层层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责任进行量化,同时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干警遵守廉政纪律公开承诺活动。实行廉政监督员制度,聘请廉政监督员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拓宽监督渠道,能够使审判、执行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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