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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贯彻落实司法警察庭审警务保障安全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3-06-06 14:38:50


    许昌县法院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司法警务工作会议的精神要求,积极开展司法警察庭审警务保障安全年活动,加强司法警察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三项措施,全面保障司法警察庭审警务保障安全年活动的顺利进行。

    首先加强领导,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许昌县人民法院成立由主管院长为组长,法警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活动领导小组,把开展警务保障安全年活动作为今年的大事落实。

    召开活动动员会,提高思想认识。召开活动前的全体队员动员大会,在大会上学习今年的省、市司法警务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对此次活动的认识,规范执法活动,坚定信念、牢记宗旨,打造一支“不怕苦、不怕累、拉得出、用得上、战得胜”的法警队伍。

    制定活动实施方案,保障活动有序进行。针对此次活动,许昌县法院专门制定了“许昌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庭审警务保障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步骤及刑事、民事审判庭审的警务保障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及相关要求。法警大队在保障庭审时,严格按照“四项规则”的规定执行。坚决防止擅自离岗、脱岗、漏岗,确保不发生被告人脱逃、不发生当事人哄闹法庭、不发生针对法院和法官的严重暴力等事件,确保庭审安全,确保法官、当事人安全,确保枪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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