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许昌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干警廉洁司法。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干警素质。年初该院党组就制定了干警培训计划,对新轮岗的干警进行岗位培训,对一线干警进行轮训并形成制度,提高干警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切实解决案件审理中存在的说不透、判不明和案结事不了的问题。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创新管理机制。年初修订完善了绩效考核标准、目标管理方案等,细化办案标准,量化目标责任,严格办案程序。对易发生办案偏差、当事人反映比较强烈的案件,建立案例指导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规范管理,努力形成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靠制度管权的机制。
三是加强内外部监督,完善“阳光司法”机制。不断完善廉政监督员制度,加强对审批权、执行权的直接、实时监督;大力推进“阳光法庭”,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一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深化裁判文书上网制度,接受公众的评判;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公布监督电话、电子信箱,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确保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形成对法官进行监督的整体合力。
四是加强党组织建设,永葆干警队伍的先进性。该院以党建带队建,抓班子带队伍,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使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增强司法为民理念和廉洁司法意识,始终保持与人们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