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4日一大早,许昌县法院门前就等候着一行人,他们手拿大红锦旗,是在等候该院民二庭的法官。一见到迎接出来的民二庭庭长鲁会峰一行人,一个年轻小伙子就上前握着鲁庭长的手,连声说:“我和家人来感谢咱们法院哩,感谢咱们的好法官哩”。
小伙子名叫小辉,他口中的好法官说的是该庭女法官董爱巧。2012年初,小辉同家人从安徽经高速返回禹州途中遭遇车祸,所驾驶车辆严重受损,坐在副驾驶位上的父亲脊椎骨折伴脊髓严重受伤,瘫痪在床,辗转多地治疗,花费80余万元医疗费,交通事故保险份额不够。小辉觉得车辆高速碰撞,安全气囊未弹开是导致乘员受伤的原因,故将位于许昌县的某汽车销售公司及上海某大型汽车制造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20万元。董法官接到案件后,快速送达法律手续,积极联系鉴定机构。因汽车质量属于高度专业化的鉴定范围,中间各方当事人几度变更鉴定机构,颇费周折。鉴定结果出来后,结论是汽车质量不存在安全问题,安全气囊未打开的原因是碰撞力度及角度影响下减速度未达到气囊弹开的条件。面对这令人失望的结论及高额的鉴定费用,董法官安慰小辉:“别着急,等等”。董法官找领导汇报,把小辉家庭状况如实反映,法院减免了小辉家的诉讼费用;找销售商说情,带领相关领导去小辉家实地查看,感动销售商同意代为支付鉴定费用;找制造商协调,多次向上海方面打电话沟通、邮寄事故现场及伤员状况照片,终使上海方面主动给付一部分慰问金用来帮助小辉一家暂渡难关...案件调解结案了,董法官为之努力的一切行为都被小辉看到眼中,记在心里。他拿到慰问款后,眼红着拉住董法官的手说:“董大姐,你这人真好心,我一定要回来感谢你”,于是就有开头那感人和谐的一幕。(当事人名称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