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许昌县人民法院在推进司法公开活动中,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大力推行“四公开”,全面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
推行制度公开,提高司法公开的群众知晓率。许昌县法院先后出台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制度》、《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办法》、等制度,确保司法公开贴近实际、贴近群众。通过在法院网站定期公布,固定阵地宣传展示等方式,将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相关司法政策和制度规则进行公示,提高了司法公开的群众知晓率。
推行程序公开,让当事人全面理解法院裁判。该院以依托电子显示屏系统,将立案条件、诉讼收费标准、诉讼流程、开庭公告等进行滚动播放,免费向当事人提供诉讼须知等告知材料,便于当事人开展诉讼。同时,落实审判流程管理,排期开庭、审限管理,将各类案件的办理信息及时公布,方便当事人查询。
推行信息公开,增强司法公开的透明度。对审理生效的裁判文书,原则上要求全部上网,让广大网民进行点评。同时,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法律法规,将人民法院审理的社会关注的案件情况、判决结果,通过报纸和广电等新闻媒体广为传播,提高自身工作透明度。
推行监督公开,提高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案件进入立案程序后,向原告、被告、申请人、被申请人发放执法监督卡。对有一定影响、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响强烈的案件,定期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同时,坚持案件回访年度,每年邀请人大代表对审结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对回访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违法违纪线索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回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