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许昌县法院结合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的实际,在立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统领法院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强化责任意识,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为全县的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拓宽司法便民渠道。对涉农案件实行“四优先”即实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制度,以最短时间为农民提供最优质司法服务;坚持下乡巡回办案,对当事人行动不便的或者案件影响教育意义大的案件,把法庭到田间地头,通过“审理一案”,获得“教育一片”的效果;加大对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力度,对确有困难的,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给予当事人充分的人文关怀。
加强调解结案工作。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庭前、庭审、庭后全过程,利用电话、面对面、背对背等多种形式调解,实现调解工作在调解理念、程序、时间和方法上的新突破,切实做到案结诉息。
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帮教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农村地区未成年人权益的抚养费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进一步优化成长环境,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主动上门服务解难题。该院经常性的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通过开展普法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切实帮助农民解决法律方面的问题。同时,还派出业务能力强的法官与重点乡镇进行“点对点”对接,及时了解群众的法律需求,积极帮助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改善农村法治环境,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