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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发布时间:2013-11-26 14:17:25


    许昌县法院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依法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监督,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公开各部门权力运行情况,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充分整合各方监督力量,切实发挥执法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进一步完善依法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全面规范执法公开制度,深入落实审务公开等阳光执法措施。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执法监督员的作用,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深入开展庭审直播活动,发布相关法律文书,注重宣传,引导把握网络舆论导向,努力在全地区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健全完善案件评查工作机制,规范案件评查实施标准,扎实推进案件评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以评查促案件质量、促问题整改、促息诉罢访;建立优秀案例评选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使全体干警提高把握运用法律政策水平,既善于从法律视角依法办事,又善于从社会视角处理问题,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统一规范、管理干警执法档案,进一步完善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司法管理体系,规范和监督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建立群众评价司法公信力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开展问卷调查,通过调查,科学分析司法状况,以此作为检验和评判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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