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许昌县法院循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密切与群众联系、做好群众工作,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以文明亲和的作风亲近于民——把当事人当家人。县人民法院从思想上融入群众、感情上接近群众、作风上走进群众。在工作中,县法院始终把实现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评判标准和目标追求,从而在广大法官中树立起了正确的的工作理念。
以热诚关爱的情怀关切于民——把当事人的诉求当家事。 县人民法院在第一时间内接触当事人、第一时间了解案情的特点,着力完善立案审查、立案调解、司法救助、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工作的基础上,延伸并拓展效能监督、诉调衔接等功能,努力整合资源,为当事人提供高效率和低成本的解纷方式。
以真诚真心的态度善待于民——把当事人的诉求工作当做事业拼搏。县法院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将为民、利民、便民措施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从而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