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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化解矛盾靠三访

  发布时间:2013-12-17 12:46:29


    许昌县人民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采取“三访”工作法,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明显成效,成了老百姓的贴心人。

    院领导轮流挂牌接访。县法院挂牌领导接访时热情耐心,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能够当场解决的,给予当场答复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批转给有关单位、部门限期解决。办理单位、部门接到接访领导的批件后,在期限内抓紧办理,办理情况或结果报经作出批示的接访领导签字同意后,向信访接待办公室报结。

    多方联合共同接访。县法院利用多方力量、多方密切协作,共同参与矛盾化解。法院积极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充分利用政府、社会等多方力量。此外,法院还实行信访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化解成效;围绕狠抓源头预防,预防涉诉信访案件发生;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案件实体公正,避免引发涉诉信访等创新举措。

    法官带案巡回下访。法院积极开展法官带案下访活动,组织全体法官深入一线农户家中,听取当事人对案件处理、审判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并做好判后释疑和矛盾化解工作,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初始阶段,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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