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许昌县法院在多渠道民意沟通的基础上,实施群众意见反馈机制,追踪法院工作的后续影响,分析研究群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从中总结经验、汲取批评,了解群众对该院各项工作的新需求及新期待,适时调整工作思路。
实行代表联络制度县法院邀请与案件毫无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对案件审理以及案件本身折射出的社会管理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提出的建议进行分析总结,在案件审理中予以采纳,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
实行案件回访制度。县法院向当事人随机发放《意见征求表》、《廉政监督卡》,让当事人对案件整个流程进行全程监督。对当事人反应良好、群众满意的案件进行全院表彰推广;对群众不满意、审判存在问题的案件,及时进行追查整改;若是群众不理解或其它因素的,则做好答疑、释明和说服工作,避免产生不良影响。
完善领导接访制度。法院坚持完善信访案件的接访、下访、回访机制,注重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与平息。院领导带头落实信访积案责任制,认真对待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明确承办部门和办理期限,加强跟踪办理,事后反馈回访,防止反弹。定期召开当事人座谈会,请对案件有意见的当事人或存在不稳定因素的当事人到法院,由承办人释明法院判决理由及依据,息访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