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下午,许昌县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党组书记、院长时颖作动员讲话,对全院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县委督导组组长、县人大副主任王志民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县委督导组其他成员出席会议。
时院长在讲话中指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教育实践活动重大意义。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我们密切联系群众的必然要求。联系群众鱼得水,脱离群众树断根。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是永葆党的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传家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丢;是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加强司法公信建设,而司法公信的提升首要的就是做到公正司法,做到公正自然就会赢得群众的信任和信赖。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作风,确保司法公正;是法院加强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败坏党和人民法院的形象,损害党的权威,损害司法公信力。对照中央、省、市、县委及上级法院的要求,“四风”问题在法院干警中还以不同形式、不同程度存在,必须要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猛药去疴,切实解决法院存在的“四风”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县委督导组组长王志民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督导工作的要求,结合法院实际,对县法院开展好这次活动,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意见:一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基本要求。认真落实“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以领导班子和党员干警为重点,突出抓好审判工作中和服务保障能力中存在的思想作风等短板问题,在全力做好司法为民上搞好教育实践活动,坚持真抓实做,保证活动不虚不空不偏。在活动实施上,要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用工作载体有效推进,靠群众监督有力推进;在活动指导上,坚持分类指导,针对各庭室党支部的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突出行业、岗位特色;在活动成效上,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警民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让群众不断感受到活动带来的新气象。二要科学谋划,认真搞好教育实践活动。要把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准确把握活动总要求,准确把握活动的目标和原则,准确把握聚焦的突出问题和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准确把握路径和抓法,全面贯彻各项工作部署,确保活动沿着正确轨道深入推进。每一名干警特别是党员干警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广大党员、干警特别是中层领导要自觉克服各种思想障碍和畏难情绪,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按照县委明确的方法步骤,在“规定动作”做扎实、做到位的同时,还要结合法院实际,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使“自选动作”有特色、有效果。要对三个环节的工作,一项一项认真研究、一件一件落到实处。要将教育实践活动同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要与党员干警履职尽责紧密结合,既保证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度和力度,又抓好各项重点任务的推进和落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活动健康有序推进。三要精心组织,通力配合,切实履行好督导组的职责使命。督导组将按照县委的要求,紧紧依靠法院院党组开展督导工作,通过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调阅有关材料、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等方式,了解情况、提出建议、及时沟通有关情况,督促研究解决问题,做到尽职不越位,督导不包办。 全程督导、全面督导的同时,抓住重点对象、重点要求和重点环节,加强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并注意发现总结典型,积极推广。对问题较多、工作不力的,将责其纠正;对走过场的,将严肃批评,要求端正态度,以足够的认识,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