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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和谐调解十年积怨

  发布时间:2010-04-29 09:20:03


    日前,许昌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债务积怨十年的纠纷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

    2000年,许昌县河街乡毛某向本乡好友李某借现金3560元做生意,后由于经营不善,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李某多次上门催要,毛某认为是好朋友没有给自己留足面子,李某认为毛某想赖账,一来二往,积怨越来越深,十年来,昔日好友成了冤家对头,最终走到诉讼的地步。

    法院受理此案后,被告毛某向本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自己的经常居住地在魏都区,本案应由魏都区法院管辖。法官在和被告毛某的交流中,了解到症结所在,得知被告不是在赖账,而是在赌气。抓住被告毛某的这一心理特征,针对本案标的不大的特点,法官马上积极进行了调解。对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其认识到为此小事大动肝火,实为不智、不值、不当,并最终促成了原、被告和解。毛某自愿每月偿还原告李某200元,至还完3560元债务止,持续了10年的矛盾画上了和谐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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