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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召开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群众评价会

  发布时间:2014-06-15 11:44:49


    为进一步查找问题与不足,推动“回头看”工作扎实开展,6月13日,许昌县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群众评价会。会议由许昌县法院副院长刘安宁主持。根据要求,参会人员分为四个层面,共计48人。分别是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退休的老干部代表;一般党员干警代表。

    刘安宁介绍了参会人员构成情况,并对县委活动督导组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帮助和指导表示感谢。许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时颖代表许昌县法院党组向参会人员作了第一阶段“回头看”工作通报,并从组织领导、学习教育、收集意见以及问题整改四个方面介绍了许昌县法院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县委督导组王志民组长在会上强调了本次民主测评的意义,并介绍了民主测评的内容和程序。参会人员随后现场填写了群众评价测评表。

  从测评的结果来看,参会人员对许昌县法院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好评率达100%。

责任编辑:李雨    

文章出处: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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