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8日,陈曹乡伍连村的一位中年病残妇女祝某,因家庭琐事生气到五女店法庭诉告丈夫程某对其实施暴力,提出与程某离婚,因一无诉状,二无证件,再加上本人言语表达不清,法庭无法受理,法庭转交陈曹诉调对接中心先做诉前调解。
陈曹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朱安宇热心地接待了祝某,看到她病残的身上带有一块一块黑紫的伤疤,耐心辩听她哽咽不清的表达,先对她做了一些劝解和安慰,决定同祝某一起先去见其村委干部了解情况,再同村委干部共同调解,经村干部介绍,妻子祝某病残,丈夫程某弱智,是享受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村委干部传到了祝某的丈夫程某,对程某殴打妻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使其知道打人违法,打病残人更是严重违法的道理,对夫妻二人如何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如何关爱孩子,如何过好日子等进行了耐心的教育,当着村委干部的面让其夫妻二人都分别做出口头保证,丈夫保证以后不准打骂妻子,妻子保证以后不准辱骂丈夫。
事后调解员朱安宇和村干部共同商议:通过村委、亲邻对其夫妻和他们的儿子,对这家“低保户”多加关助,再给他们增加一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