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许昌县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工作群众评议会,县委督导组组长、县人大副主任王志民、县政法委纪工委书记、县委督导组副组长朱俊池等领导到会监督指导。党组书记、院长时颖对第二环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进行通报;县委督导组组长、县人大副主任王志民对做好第二环节群众评议工作提出了要求。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安宁主持会议,该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党员干警、离退休干部代表等参加了评议。
时颖院长在通报中指出,我院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转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以来,在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督导组的具体指导下,院党组加强领导,严格要求,强化措施,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通过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召开领导班子和党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坚持领导带头,立行立改,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县委督导组组长、县人大副主任王志民指出,县法院党组按照上级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取得了初步成果。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中央强调要开门搞活动。活动成效究竟如何,关键看群众满意不满意。他要求此次参加评议人员,充分认识开展群众评议工作的重要性,严肃认真地对待这次评价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填写评议表,对活动开展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帮助把问题找准、把活动开展好。
随后,参评人员对该院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并认真填写了群众评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