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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人物更应坚守法律底线

发布时间:2014-08-16 15:38:04


    在8月13日举行的北京市演艺界“拒绝毒品 阳光生活”禁毒主题倡议活动上,北京市演艺机构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录用、不组织涉毒艺人参加演艺活动。

  在现实诱惑面前,公众人物能否坚守法律底线,这既是个人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因为公众人物跟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其一言一行往往都会受到特别青睐,发挥着巨大的示范效应。这也就已经决定了公众人物的作奸犯科与普通民众的违法犯罪相比,其带给社会的认知度、辨识度、影响度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从这个角度来说,公众人物就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用自己的言行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但令人遗憾的是,近年来作奸犯科的公众人物并不少见,几年前相声演员郭德纲徒弟打人一事就曾闹得沸沸扬扬,今年以来也已陆续有李代沫、宁财神、高虎等多名演艺界“大腕”因吸毒“进了局子”,这在挫伤公众信任的同时也让人们对公众人物“刮目相看”。

  事实上,公众人物违法犯罪事件之所以频频发生,除了个人社会责任感缺位以及法制观念淡薄外,相关管理部门的娇惯和纵容也难辞其咎。而今北京市演艺机构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录用、不组织涉毒艺人参加演艺活动,就是在硬起手腕加强对公众人物的监督管理,在通过“财路”、“饭碗”等这些与艺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方式逼迫其自重。

  没有底线,就没有空间。更何况公众人物身上的公众性也已经决定了其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为社会发展注入更多的正能量。相关部门既需本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严肃处理艺人违法犯罪事件,也应想方设法督促公众人物坚守法律底线,依靠自律与他律的“双轮驱动”,还演艺界、娱乐圈一个阳光、健康、明净的空间。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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